南京一口腔门诊被罚款750万 开年大单并没有出自医保

来源:三六九医彩网 口腔行业数字化DSO生态平台 作者:luocan 浏览:322 时间:2024/2/22 16:09:44

01|将近750万的天价罚单

 近日,一则行政处罚受到了大家的关注,南京市某口腔门诊部因偷税漏税被南京市税务局处以了7485218.55元的巨额罚款,堪称民营口腔历史之最。 处罚事实部分原文如下: 南京X度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 对你(单位)的税收违法行为拟于2024年2月5日之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税务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拟作出的处罚决定: 你单位通过三个私人账户向个人发放工资、分红,经检查取得相关证据并与你单位共同确认,开销均属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类支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之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你单位未履行代扣代缴义务,应补缴个人所得税,经与你单位确认对于部分个人工资薪金、所有劳务报酬、所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个人所得税已无法代扣代缴。 你单位利用南京市玄武区某健康咨询服务中心的POS机及个人账户收取帐外收入,2015至2018年瞒报、少报了部分收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九条之规定:“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罚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之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不列、少列收入或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拟对你企业应扣未扣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并可以补扣补缴的行为处应扣未扣税款50%的罚款计401125.81元,对你企业应扣未扣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并已无法代扣代缴的行为处应扣未扣税款的1.5倍的罚款计3129710.02元;对你企业应扣未扣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行为处应扣未扣税款1.5倍的罚款计494966.34元;对你企业应扣未扣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个人所得税行为处应扣未扣税款1.5倍罚款计254940元。 你企业采用隐瞒收入不入账方式少缴企业所得税4863537.69元的行为构成偷税,考虑到你企业查中预缴部分税款,对已预缴部分处少缴税款50%的罚款,剩余未预缴税款部分处少缴税款70%的罚款,少缴企业所得税罚款共计3204476.38元。上述罚款合计7485218.55元。

 02|税务和医保一样 心存侥幸就会不幸

 正所谓心存侥幸就会不幸。民营医疗一直被强调着不要触碰医保的红线,却疏忽了税法遵从也并非儿戏。 在医疗这个监管从严的特殊市场,除税收外其他可被揪辫子的东西很多,所以,税务违法行为在这里就似乎被“灯下黑”般刻意忽略,私卡收费、两套账务、偷税漏税等行为不仅是某些机构心照不宣的习惯操作,更成为了部分市场主体揩油的“隐匿的角落”。 此次的巨额罚单,可谓将从业者的目光再次拉回到了税务监管的战场,也为一些抱有侥幸心理的纳税人敲响了警钟。 虽说追求营收、创造利润对任何企业都再正常不过。但企业一切经营行为的前提,也必须是尊重市场规律、遵守法律法规。口腔可以是一门“赚钱生意”,但必须同时是一个合规行业。 伴随着更多数据被拥有诸多强大功能的系统所覆盖掌握,国家对企业的监控也将以更高的维度呈现。所以合规执业和规范经营,在任何时刻任何情况下都是口腔机构安身立命、稳健发展的先决条件。 在政策铁拳出击之前,行业积极自查,企业自行整改,或许是业内应该及早提上日程的措施。对于口腔机构来说,提高自身的税务合规意识、明确税务风险防范的任务已经十分紧迫。只有未雨绸缪,才能在逐步趋严的宏观市场环境中安稳度日,稳步发展。 说到底,挣该挣的钱,守该守的规,缴该缴的税,口腔的口碑才不至于大起大落,这个行业才能走得更远。